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项目预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1-22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单位:

为推动各单位教师及早准备2020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项目预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研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次资助的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级重大、重点和年度项目预研专项。具体资助类别及经费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1.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

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稳定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2.国家级年度项目预研专项

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合理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1.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申报通知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报送。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20191122日至20191130日)

1.对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申报人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申报情况表》(见附件6),内容包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研究内容、前期研究基础、团队成员、争取立项的举措等,报送所在单位。

2. 对于国家级年度项目预研专项,各单位参照《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3)填写《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5),并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指导小组名单,落实指导责任。

3.机关及直属单位双肩挑教师及其它管理人员,按其学科归属向所在单位申报。

所在单位的科研秘书在1130日前将《项目申报情况表》和《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各一式一份)交至科学研究院,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yy@zjnu.cn

(二)学校审核并下拨经费2019122日至2019126日)

1.科学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布预研立项名单。

2.对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项目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30%,待2020年正式申报后,立即拨付后续70%的经费,项目经费请参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3.对于国家级年度项目预研专项,立项后将经费统一打包拨付至单位科研发展基金卡,统筹用于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后续工作1210日至正式申报前)

1.经费下达后,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立项的预研项目进行评议指导和完善提高。

2.申报者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申请书。

四、课题管理方式

本次预研项目立项后,后续管理由项目报送单位负责。

五、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郑丽娜、曹美琦

联系电话:8228213282280031

理工科类:

联系人:胡瑞斌、蔡淑建

联系电话:82282542


附件:

1.附件1-各类预研项目及经费资助划拨标准一览表.doc

2.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pdf

3.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pdf

4.附件4-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x

5.附件5-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x

6.附件6-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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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