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关于开展2024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2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指标数量

高校申报限额指标数量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查询。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部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该类别项目的具体申报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二)项目资助

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研究生导师应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并加强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推进项目研究工作,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填报(即日起至92

各学院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老师,请填写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和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

机关部门(含直属单位)直接将《申请书》(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南楼218,并将电子稿(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

2.二级单位评审(95之前)

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根据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规定名额的项目,并于95将本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汇总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稿(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

机关部门(单位)项目由社科处直接评审。

3.学校初审(95日—910

学校将按照教育厅给定的限额和学院(部门)的推荐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公示。

4.系统申报(916日至920

通过初审的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完成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920日。

5.上报教育厅及下文(930日前

学校将统一将通过初审的项目上报至教育厅,并且对上报项目正式下发学校文件。各高校负责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确定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

、结题和清理

2019年起一般项目结题权已下放给高校,省教育厅不再统一组织结题,各高校要完善本校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结题管理。2020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抓紧项目推进,对于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将于2025630日进行集中清理。

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应制定符合青年教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活动实际的申报条件、评审原则、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确定适合的项目资助额,并及时在校内公布,确保立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各高校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否则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请各高校认真做好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联系方式

1.本科高校联系人:

童振华     联系电话:0571-88008980

2.校内联系人:

陶  微     联系电话:0579-82280031


附件:

附件1 2024年教育厅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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