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13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部门:

我校将集中受理2024半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一般科研项目结题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说明

立项满一年的教育厅一般项目皆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成果的形式须与立项《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一致。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

三、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作为验收依据(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①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

 ②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③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①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②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①正式的研究报告;

 ②须提供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5)专利

 ①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②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注意: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 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 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 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5. 研究报告未提供采纳证明。

四、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除了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网进行网络填报:

1.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

2.具体步骤:在“科研项目申报”——“结题报告”(须上传附件1)中,填写结题内容。

3.若在登陆过程中出现账号或密码错误,请联系社科处

五、结题时间

我校此次集中受理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日开始,截止时间617日。

六、结题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结题材料(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稿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行政南楼218),并将结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

研究生专项课题的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北楼433,并将结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pyzyxw@zjnu.cn。(发送邮件时请备注: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学生专项课题+姓名+学号)

七、联系方式

社科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陶  微0579-82280031

研究生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曾一鸣、祝晓霜0579-82283869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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