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 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时间: 2023-03-06 作者: 浏览次数: 3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开展2023年专项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资助标准

2023年专项课题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两个专题(详见附件1);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组成课题组申请;

(四)不得存在有关单位已立项、公开载体已发表等知识产权争议。立项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按撤项处理;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六)申请人从《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

2023年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课题实施与成果应用

(一)20236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择优参加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评选。并将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成《政法决策参考》,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20239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将择优推荐给《民主与法制周刊》刊用。

四、申报办法与材料报送

    申请人于202331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发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邮件和申请书命名为“专项课题申请意向:指南序号+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

五、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

浙江省法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羽

电  话:0571-87059397

邮  箱:zjsfxhkt@163.com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 微

电  话:0579-82282132

邮  箱:skc@zjnu.cn


附件:

附件1.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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