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8-16 作者: 浏览次数: 2
1、本年度需参加中检的2018年一般项目见附件1,所有项目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科学研究院审核通过(无需报送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2017年一般项目见附件2,请于2022年9月1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原件(含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一份。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2017年项目最长可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并由科学研究院审核通过。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的延期完成时间完成项目。
3、已逾期的2016年一般项目见附件2,请务必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项申请工作,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原件一份。未按时提交结项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取消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2016年一般项目结项申请。2016 年一般项目也不再办理延期申请,请按时完成结项,确实无法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4、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1-3个月。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82280031。
附件:
附件1:2022 年度需中检项目一览表(2018 年一般项目).xlsx
科学研究院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