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 2022-02-19 作者: 浏览次数: 5

学院

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确保申报工作计划进行,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最新通知精神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限额申报及初筛要求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推免名额的科研单位,请参名额指标要求报送材料;设推免名额的科研单位,每单位限报5项,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各科研管理部门在审核和初筛申报材料时,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重点按照《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第一、四、五、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严格落实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初筛工作中设计涉及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等方面问题的,应由相关专家领域学者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材料审核

有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 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研究生的。

3.不采用20221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申请书“栏目”或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2320前未办理结项或递交的结项材料全国社科工作办未受理的不予申报。

5.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9320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公告》特别是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做好今年资格审查工作。次申报中违规申报被通报批评的单位,下一年度将视情压缩申报指标。

、网络申报和材料报送

1.网络申报。202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2.数据录入。《申请书活页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申报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只能填写一个学科。《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

3.材料报送。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递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申请书在网络申报递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参加省社科工作评选的项目还需提供纸质《活页一式6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按《申报数据代码表》中23学科顺序分类按照管理系统打印出的项目申报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摆放打包材料,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打包在同一捆中,不得用信封装袋。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pdf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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