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8月7日更新)
时间: 2021-07-21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共有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四个类别,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2021年9月6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同时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申报的教师名单汇总后报送到科学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 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老师于8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省文旅厅联系人:汪茜,联系电话:0571-85215838。
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陈军波,手机短号631190。
申报通知链接: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