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校级院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浙师科研字〔20161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科研机构考核和调整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范围为201612月公布的校级院管研究所(中心)共97个。学校按战略需要设置的研究院、校地(企)合作科研平台、独立研究机构及其下属二级科研机构和201612月之后成立的校级院管科研机构不纳入本次考核。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校级院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依据2017-2019年度各科研机构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工作业绩进行量化审核,按照各占1/3的比例,分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咨询与设计类三个类别,分别确定ABC三个初审等级。

学校量化审核中,各科研机构的目标值完成率占30%,人均业绩占40%,分类成果业绩占30%(基础研究类主要为人均省部级纵向项目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分等,技术开发类主要为人均横向项目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分等;咨询与设计类主要为人均咨询报告分、横向项目分等)。量化考核基础数据详见《科研机构考核表样表》(附件2)。

2.学院考核

各学院以学校初审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2020年以来的业绩表现,综合考虑科研机构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中的支撑作用,原则上在不突破本单位ABC三个初审等级数量的前提下,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讨论,提出本单位科研机构的学院考核等级,报学校论证、确认。如学院考核等级较初审等级有调整,需书面上报调整理由。

二、调整工作

学院经学校确认的考核结果及《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校级院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结合省、校各级创新团队人员组成情况和未纳入考核的本学院校级院管科研机构建设情况,从有效支撑学科发展的角度,按照AB等级保留(可调整或补充成员)、C等级撤销或重组的原则,提出下一步研究机构调整方案,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讨论同意后,提交新一轮校级院管科研机构名单及各科研机构建设任务书。

三、结果确认

学院提交的校级院管科研机构考核结果和新一轮校级院管科研机构名单及其建设目标,均由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确认,并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将校级院管科研机构考核调整与团队建设有机衔接,与学科建设有机衔接,与学校、学院“十四五”规划有机衔接,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1.学院补充考核数据、确认人员业绩比例

科学研究院根据研究机构的目标任务从从科研业绩系统导出、分学院下发后,请在62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补充完善相关业绩(如“省部级人才”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同一人员在不同科研机构的,确定在不同科研机构间的业绩分配比例。

2.科学研究院反馈量化审核结果

科学研究院对各科研机构的补充数据进行审核,按确认的人员业绩比例,计算各科研机构量化业绩,并在625日前反馈量化考核结果和审核等级。

3.学院提出本轮科研机构考核等级

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讨论研究,于630日前报送本单位科研机构本轮考核等级。

4.学校确认本轮科研机构考核结果

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本轮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发文。

5.学院提出新一轮科研机构布局

学院依据本轮考核结果,按上述要求统筹谋划、确定新一轮校级院管科研机构、审核科研机构建设任务书,并将上述两份材料(附件3、附件4)于910日前报送。

6.学校公布新一轮科研机构名单

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新一轮校级院管科研机构设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发文。

上述材料的统一发至科学研究院邮箱kyy@zjnu.cn,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科学研究院基地与成果科,联系人蒋淑华(0579-82282072


 

 

 

附件:附件1:浙师科研字〔2016〕16号BV伟德国际官方网站关于印发校级院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科研机构考核表样表.xlsx

            附件3:校级科研机构增列或调整申请表.rar

附件4: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任务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