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课题项目按计划完成,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对2013-2016年期间立项,并且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进行清理。现结合我校实际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2016年期间立项,至今未结题的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清理要求
1.清理截止时间:须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
2.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3.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三、结题程序
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通过中期检查,且已完成项目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题,其验收流程如下:
(一)组建项目验收专家组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鉴定专家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2),先交科学研究院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组建,省教育厅将视情况选派部分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财务专家,本校专家不超过2人。专家统一由项目负责人推荐邀请。
(二)准备验收材料
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组建项目验收专家组后,项目负责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请书》
2.《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合同书》
3.《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3)
4.《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一式3份(附件4)
5.课题成果
注意:①除《专家鉴定意见书》外,上述材料纸质稿参加验收会人员每人一份,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参会人员人数准备。②项目负责人需制作结题汇报PPT。
(三)召开项目验收会
项目负责人需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联系相关专家形成会议流程。
(四)提交最终结题材料
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还需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对项目结题报告进行进一步完善。最终须向科学研究院提交如下材料:
1.《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一式3份)
2.课题成果(一式2份)
3.《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
4.《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一式2份)
5.《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鉴定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
6.验收会议总结(一式2份)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曹美琦 82280031
省教育厅联系方式:童振华 0571—88008980
附件1:附件1: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清理名单(2013年—2016年).xlsx
附件2:附件2: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鉴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附件3: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附件4:附件4: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
科学研究院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