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要求,现将我校集中受理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及清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说明

1.接省教育厅通知,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在20205月底前完成结题,其中一般项目材料交我校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清理名单见附件1

2.2016年(含)以后立项到期项目也要申请结题,以免错过结题时间。研究周期不满1年的项目不能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成果的形式须与立项《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一致。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

三、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好标注。其中:

 ①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

 ②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③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①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②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①正式的研究报告;

 ②明确有采纳要求的,须提供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5)专利

 ①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②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注意: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 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 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 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四、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除了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网进行网络填报:

1.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

2.具体步骤:在“科研项目申报”——“年度进展报告”(须上传附件3)——“结题报告”(须上传附件2)中,填写结题内容。

3.若在登陆过程中出现账号或密码错误,请联系科学研究院。

五、结题时间

我校此次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日开始,截止至628

六、结题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接受个人提出的项目结题申请。各学院(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结题材料(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稿统一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中心南楼224室),并将结题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科学研究院邮箱skc@zjn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科):曹美琦;联系电话:82280031

联系人(理科):蔡淑建;联系电话:82282542


附件:

附件1:2013-2016年省教育厅待清理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附件4: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院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