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省哲社规划办决定对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现结合我校实际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2016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请填写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3)及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课题完成后请及时填报相关结题材料,并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工作日随时受理结题材料。
本次课题清理特别是撤题情况将与课题立项工作挂钩。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海红 曹美琦
联系电话:82280031 82282132
地址: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行政南楼224)
省规划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丹彤
联系电话:0571-87050492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所大楼7楼A701室
附件:1.2015-2016年省哲社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清单.xls
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要求及相关表格.zip
科学研究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