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4-17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部门:

为适应体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研究工作,服务和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体政〔201828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浙江省体育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研究内容

省局社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应认真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体育改革发展趋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进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省局的决策部署,立足我省体育工作实际,以《2018年度全省体育工作调研课题指南》(浙体政〔2018114号)(见附件2)为参考依据,科学选定研究项目,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申报条件和程序严格按《浙江省体育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体政〔201828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县级以上(含)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在体育研究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的可放宽要求。

2、如项目负责人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其课题组成员至少含一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

4、申请项目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从事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省局社科项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省体育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6份)及电子稿,并于2018425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skc@zjnu.cn

2、申报材料经科学研究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并承诺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寄送省局项目办。

3、省局项目办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并明确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金额,同时向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寄发立项通知书。

三、相关要求

1、省局社科项目申报不得弄虚作假,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年度申请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红联系电话:0579-82280031

省体育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晓辉;电话:0571—8506127118858179896);电子邮箱:200798220@qq.com

  

附件:

1.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2.关于印发《全省体育工作调研课题指南》的通知.docx

3.浙江省体育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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