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金华市社科院社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 2017-11-14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依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整合金华市社科研究人才资源,加强金华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术创新和学科建设,提高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更好地为金华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金华市社科联决定建立金华市社会科学专家库(以下简称社科专家库)。现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专业工作者;各级党政干部;基层宣传、理论、文化等领域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业余爱好者。

二、推荐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 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省内、市内先进水平,是相关社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熟悉相关行业和领域发展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导干部;或社科领域相关专业人才专家。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客观公正。热心社科研究事业,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4. 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三、社科专家库使用

1. 邀请参加金华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研究、决策调研和其他科研项目工作。

2. 邀请参加金华市社科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评审等工作。

3. 邀请开展学术讲座、理论和政策解读等活动。

4. 邀请参加专家交流活动和社科普及活动。

5. 根据《社会科学论坛》、《金华社科要报》和《社科视窗》等刊物需要进行约稿。

6. 向上级推荐人才和向有关部门推荐出席相关工作会议。

四、推荐方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老师可以填写附件1(一式两份)和附件2以及电子稿,于1127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电子稿发送至skc@zjnu.cn。由科学研究院审核无误后,报送至金华市社科联。

五、相关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579-82280031

金华市社科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玮,电话:82469357,传真:82469523

电子邮箱:jhsklt@sina.com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803室。

 

附件:1. 金华市社科专家库推荐人选登记表.doc

2. 金华市社科专家库汇总表.doc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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