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参与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05-11-01 作者: 浏览次数: 1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现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参与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位基金项目负责人需按通知要求撰写1篇项目综述性文章,若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科普宣传价值,还需撰写1篇相应的科普性文章。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将撰写完毕的稿件发至科技处信箱(kjc@zjnu.cn)。

科技处
2005.11.1

以下是引用内容: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
参与宣传工作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05]005号

 

各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充分发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科技普及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项目负责人参与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技创新与科技普及是科技进步的一体两翼。普及科学技术,发展创新文化,培养创新人才,既是建设科技强省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科技宣传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科技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推进科技强省、文化大省”的中心任务,重点宣传推广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信息处理、网络与通信关键技术,集成电路和电子器件,能源高效利用,公共卫生与人口、健康,重要疾病防治,医药资源研究开发,农业生物关键基因挖掘利用,农业生物重要灾害可持续控制,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加工,纳米科技与功能材料、绿色化学与清洁生产方法,水资源、土地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典型持久性有毒物质控制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知识。
    三、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项目负责人要针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进展,结合国内外发展现状,撰写1-2篇综述性或科普性文章。综述性文章指热点研究方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文字篇幅一般3000字以下;科普性文章文字要形象生动、通俗易懂,文字篇幅一般1500字以下。项目依托单位要引导、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强化考核,政策激励。科技宣传工作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把参与科技宣传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综述性或科普性文章将发布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学术交流栏目;特别优秀的,将推荐给其他媒体。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优秀文章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发布人:钱昊
发布时间:2005-11-01 1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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